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下旬,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学院党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
巡视意见反馈后,学院立即召开党委会,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切实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合我校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学院党委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加强调查研究,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切实解决学校党委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落实整改工作,实现领导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勇于担当精神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学院党委于9月12日出台文件成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徐工职院党发〔2016〕33号),学院党委书记周立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祝木伟同志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红同志担任副组长,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的作用、党的建设、组织纪律方面问题整改小组”、“廉洁纪律、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小组”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小组”等三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分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具体整改。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拟定学院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工作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9月18日学院党委出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徐工职院党发〔2016〕34号),最终确定了43项整改任务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专项工作组在下达任务书、进度表的基础上,建立起例会制度,对每一项任务的进度、措施、效果进行跟踪督查,强化了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两个月来,针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学院党委共4次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2次召开全院干部大会、9次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学院党委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班子成员充分意识到肩上担负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重点难点,抓组织协调、抓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全院上下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整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深入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院党委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巡视整改任务,要逐条、逐项、逐人、逐事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不留任何死角,不打任何折扣,确保整改结果让师生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两个月来,学院党委自觉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学院正常工作融为一体,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从严要求、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查落实,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当前,学校已全面排查清理了自2013年以来立项建设的524项工程、1305个采购项目、2805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涉及教职工49人,其中严重违纪违法中层干部1人(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普通党员职工1人(已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共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累计清查清退各种奖金福利等共计17.096万元;校内审计提出建议145个,正逐项整改;共完善、出台规章制度57个;通过排查,使所有参与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务接待、财务等人员受到了一次警醒教育,共有81人向学校纪委签署廉洁承诺书。针对43项整改事项的65个具体问题,共制定了113条具体整改措施,预定于11月前完成的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1个问题需年底整改完成。
(一)关于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满足于提要求、作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检查指导不力,一些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有的部门和单位执行政策规定对自己有利的就迅速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左顾右盼、等待观望打折扣”问题
出台《党委会决议督查制度》,每次党委会的决策均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牵头领导、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任务完成情况在下次党委会上通报,直至任务完成,并强化了监察处工作职能,明确党政办负责对党委会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质量办负责对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
两个月来,学校共对公务接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专项经费使用、2016级新生教育教学满意度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督查。负责该项任务的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各项任务已顺利完成。督查制度的运行,保证了党委决策的顺利落实。
2.关于“有些二级学院党政班子不团结,共同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甚至‘以政代党’”问题
出台《党政共同负责制督查及处理制度》,由组织部牵头成立检查组,对各党总支班子、班子成员定期开展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和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每学期形成一份分析调查报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依据报告,组织党委委员对存在问题的总支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如无效果,则调整二级学院党政班子成员。
目前,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对6个二级学院党总支班子、班子成员开展了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和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9月份以后6个二级学院均能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会议议题明确、记录完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已形成相互谈话、沟通的良好氛围。
3.关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松散,有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重大事项不报告,外出不请假”问题
一是修订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党政班子成员提出要求,凡是对学校整体工作产生影响的事项,即使是分管工作,也应及时向党委汇报。9月份以来,党委已听取了2017年招生工作方案、新专业设置、学生宿舍改造方案等3个专题的汇报。
二是通过学校OA系统和干部大会,重申《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大家熟悉了重大事项的内涵、报告程序,明确了责任追究。
三是出台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销假备案制度》,明确了上级部门通知参加的会议采取出差备案制,参加各类协会、学会、调研、兄弟院校等组织的会议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履行事先请假手续,中层干部不进行出差登记的,一律不予报销。目前,已严格执行出差请假、销假、费用报销流程。
当前,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已严格执行《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发〔2015〕35号)、《健全完善党员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发〔2015〕36号)、《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发〔2015〕37号)、《党员监督制度》(党发〔2015〕38号)等制度,党员及干部已焕发出新面貌、新气象。
4.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严守政治规矩的弦绷得不紧,对一些不良思潮、负面言论不闻不问,甚至附和参与”问题
一是出台了《落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对发现经查实的“四个意识”不强的党员及干部,依党纪党规严肃处理。
二是通过严格执行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党员干部中加强理论学习。在全体党员中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学习,提高党员的觉悟和鉴别能力以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能力。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各党支部共开展了38次关于增强“四个意识”的大讨论,有效增强了党员及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5.关于“有的党员过分看重个人利益,一事当前,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组织原则、纪律规定少”问题
一是出台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支部书记对党员的教育责任,加强了对支部书记的综合考核,使待遇与责任相统一。如发现党员有违反组织纪律现象,一经查实,除追究党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各级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建设,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在工作中引导党员讲组织原则,遵纪律规定。
三是加强对党员党性、宗旨意识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学院党委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活动,26个党支部开展了以“讲奉献,做贡献”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6.关于“党的建设虚化。重业务、轻党建,对党的建设研究不够、举措不多”问题
一是出台《校院两级党委(党总支)党建责任分解及考核制度》,严格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考核,使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和强化,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对39个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其中6个党支部接受并全部通过了徐州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千组万支”集中督查,确保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持续加强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是修订了《党建研究会章程》,规范党建研究会工作,已任命党校副校长兼任党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党委每年明确研究主题,一年一次主题活动,学校每年拿出专项研究经费给予党建研究,并纳入院级课题管理。
7.关于“有的单位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组织、无人员,党建工作‘空心化’”问题
一是出台《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结合年底中层干部换届,配齐党务干部,二级学院党政分设。
二是由党政办、组织部牵头,通过总支书记访谈、召开党务工作人员座谈会,调研了学校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了党务干部、党务秘书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使党的基层组织运行得更加顺畅。
8.关于“有的党总支书记对党的理论知之不多,开展党建工作缺思路、少办法”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校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中心组及党组织机构理论学习督查制度》,宣传部每年制定总支书记集中学习的内容和要求。目前已组织党总支书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解决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等篇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严格把关各总支书记的学习计划,要求全部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每月最后一个周均对总支书记的学习笔记进行督查。各总支书记已带头讲党课9次,带头树家规家风,总支书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出台《基层党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使各党总支报告党建工作常态化。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党总支书记需对党建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或创新思路。
9.关于“党费管理收缴不规范,少交党费现象普遍”问题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内容,统一思想,强化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意义认识。修订了《关于党费收缴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2016年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试点意见进行清理补足。
10.关于“‘三会一课’不正常,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出台《“三会一课”指导和督查制度》,坚决将“三会一课”落到实处。党总支每月督查本总支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组织部印发了“三会一课”工作记录本,明确了时间、参加人员、记录内容,每学期期末对全部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自5月10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截止目前,党员干部累计讲专题党课共计114次,各支部每月都召开两次以上的会议,会议都能做到会前准备沟通,会上程序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坚持基层党组织例会制度,学院党委坚持每月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活动。
三是出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考核指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考核指标》,明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具体要求。当前,39个党支部均已组织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讨论活动;机关、后勤以服务为主的党总支开展了“树形象、亮身份”活动,将每位党员的身份、工作职责、职务、联系电话进行公开;教工党支部,结合专业群建设,开展党员教授、教师带头说专业、说课、上示范课活动;学生党支部,开展了“永远跟党走”、党员身份亮出来等活动,促使党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巩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1.关于“从严治党不力。学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一般要求、一般号召,动真碰硬抓落实少,对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廉政风险排查不细、监管不力,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责任分解意见》,出台《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机关部门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严肃责任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修订完善关键岗位、重点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职权运行监督实施细则,形成监督责任明确具体的再监督体系。出台了“三公经费”、选人用人、招投标、科研项目、招生、基建等重点项目廉政风险控制规范,明确了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招标议标、审计、纪检监察等人员的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实现了监督信息共享,提高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12.关于“一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漠不关心,对违纪违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问题
一是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出席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目前,各分管领导共提醒谈话71人,对校产处、人事处、研究与项目管理处、财务处、后勤服务公司、大学科技园、继续教育学院的所有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谈话,并对正职进行了重点谈话,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记录本》的使用,纪委通过不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推动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建立健全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对近年来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纪检机关‘三转’不到位,参与大量招投标活动,甚至直接主持招标,造成监督缺失,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对明显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认真,甚至怕麻烦、搞变通,该处理的不处理”问题
一是制定了《物资采购监督实施办法》,细化履职规范,明确纪委参与物资采购的监督内容,由以往的全过程监督转变为现场监督、查看录音录像、资料查询、书面函询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
二是制定了《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日常,不断加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是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核查处理工作,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逐一进行登记、梳理分类,提出调查方案和时限要求,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意见。目前,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完成初核、部分调查取证工作。对巡视移交的16件信访件,谈话函询5人,诫勉谈话1人。
四是强化党委对纪委进行督查,出台《纪委监察工作规范与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线索不处理、不及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追责,对已发生的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的责任人已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关于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混乱,一些工程高估冒算,低价中标、高价决算,变相规避招投标。有的领导干部在工程发包上收取贿赂,谋私利。一些已竣工项目长期不决算,廉政风险高,权利寻租空间大”问题
一是出台《项目竣工审计决算不及时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清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学校全面清理了自2013年以来所有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已将所有项目造册列表(包含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联系人、工程造价等信息),所有未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向纪委提交了“未招标情况说明”,并做了书面廉洁承诺;对于已公开招标的项目,所有我校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标评审的所有人员亦同样向学校纪委做了书面廉洁承诺。查出直接发包给后勤服务公司的工程有转包现象,其手续不规范,直接发包给当地公司是存在廉政风险。但工程过程管理和决算审计完备。对后勤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廉政谈话,并完备了管理制度。对于在工程发包上收取贿赂,谋私利的某中层干部,已追回损失52万,学校已依法依规对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学校全面清理了2013年以来所有采购项目,学校整改小组对采购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教育和廉政谈话,采购负责人均向学校纪委做了书面廉洁承诺,承诺是集体询价、采购,不是个人行为,并对部门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全面清理了2010-2016年共计492项已竣工工程,其中已完成工程审计318项目,正在审计153项,还剩21项正在报审。正在审计的限定于年底前审计结束(其中1项已走司法仲裁程序,以仲裁时间为准);有12项因资料不全而无法审计的项目,已限定年底前必须完成,届时按照学校项目审计责任追究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是健全制度,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一方面学校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流程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等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度,出台了《工程招标、项目采购制度督查与追究办法》。组织社会力量,提高工程项目预算的准确度。招标办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按徐州市和学校的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标过程中如有流标,招标办能够及时向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汇报,分析流标原因,由分管领导把关二次招标文件。另一方面学校修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修缮和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规范小型工程流标后发包程序,发包后,能够通过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小组共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学校对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小组人员采取一项一廉洁承诺制,如发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明确工程项目校方、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四方负责人,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建设过程材料完整,如不完整、不及时归档,建设领导小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竣工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所有资料至审计处。报送不及时追究校方项目负责人责任,审计不及时追究审计负责人责任。项目未按要求竣工,对建设、监理、审计的责任人以经济形式处罚为主;对学校中层干部按照失责情况,追究干部责任。
2.关于“校企合作不规范,有的教师与自己办的企业搞校企合作,存在输送学校利益风险,有的打着校企合作的幌子,虚列科研项目,套取科研奖励”问题
一是学校全面清理了自2013年以来校企合作立项的132个横向课题,涉及金额393.88万元,共发现1位教师在横向技术服务中出现了利用自己作为法人所办的公司或其他公司和学院老师身份的自己开展技术服务合作,然后又和委托公司开展协作,虚列项目经费10万元。目前,学校正依规对违规老师进行问责追责处理。
二是修订了《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107号)、《教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配套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106号),出台《关于落实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明确立项审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于“后勤管理不严格,问题多,风险大,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一是出台《后勤服务项目管理监督制度》、《后勤服务公司内控管理规范》,对后勤管理中存在的工程施工项目资质审核不严、煤炭支付存在假发票报账、乱发加班费、绿化队伍选取以及材料采购没有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当前,后勤服务公司已对各级管理人员、施工队伍资质等进行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后勤日常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所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多种形式引入相关专业人员,避免因业务不熟等导致的损失及风险的出现。规范人员的收入和支出管理。规范经费报销审批程序,避免工程款超预付现象。完善采购方面的规定,成立新的采购中心,加强市场比价和扩展进货渠道。对于煤炭支付存在假票据问题,经过多方面努力,目前已对假发票进行了更换处理,有一个票据仍在追换中,并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力争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对后勤服务公司管理干部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部门管理不规范、工程发包不严谨等问题,纪委办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全面排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行为进行了查证,对次行为已在2014年进行了整改,令其终止退出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明确规定中层干部亲属不得在我校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所有领导干部向学校纪委签署廉洁承诺保证书。
4.关于“一些校内公房、门面房出租操作不规范,不透明,群众意见大”问题
一是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细化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明确学校所有的资产,无论是学校所有的还是校属企业所有的,能够公开招标的一律公开招标;不能公开招标的,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调研市场价格,或者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确定应取得的收益。
二是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范了其职能,明确校产处、财务处、审计处的工作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每年向院长办公会提交资产管理、运作收益情况报告,对出现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审核监督机制严重缺失,风险防控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建立校内对财务票据报销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大额资金、三公经费使用向党委会报告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支票)支出的联审制度、相关制约制度;完善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财务人员不认真履职,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追究其职业道德缺失。目前,已制订、修订了《预决算编制及经费划拨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21号)、《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22号)、《差旅费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23号)、《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48号)、《收费及票据管理规定》(徐工职院发〔2016〕49号)、《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50号)、《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51号)、《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徐工职院发〔2016〕53号)、《稽核制度》(徐工职院发〔2016〕54号)、《经济责任制度》(徐工职院发〔2016〕56号)、《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6〕65号)等11项规章制度,并将在2016年底前制订完成并在2017年实施《财务内控制度(试行)》,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
二是对近三年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彻底整改,由纪委监察室负责向党委报告整改情况,对校内审计整改不认真、不及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责任。
6.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擅自转让校办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对于学校校属企业多维公司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学校已责成多维公司受让人制定了还款计划,分6期偿还多维公司的转让款19.452万元,并全额支付学校利息,当前已还款3.242万元。
二是出台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批、评估、拍卖等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等重要资产管理问题要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形成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加强对各类资产的归口统一管理。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审计和监察。
7.关于“大量使用非法、虚假发票报销,有的用同一票据重复报销,甚至白条领款,违规报销外单位公、私费用”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了虚假发票。共查出55份假发票,其中43份假发票经查为真实发生,现已更换35份,其中个别发票由于单位法人主体已经变更或解散,经学校研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作为坏账处理;另外12份假发票系某职工蓄意伪造,学校已依法依规对其开除党籍,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有经济损失已追回。学校于2015年6月起,通过逐张网上验票方式已杜绝假发票。
二是全面排查同一票据重复报销情况,发现1名教师误用发票存根联报销,此行为系当事人缺乏发票基本常识造成,现已重新开具发票,学校已对该教师和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对于违规报销外单位公、私费用问题,该事件是徐工院新校区建设拆迁安置房“怡乐家园”建设项目鼓楼区政府项目负责人违规报账,该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已进入公诉阶段,学校目前正积极与检察院和法院沟通,力争挽回损失。
四是建立“合同—发票—实物”核对控制机制。在全体教职工中普及发票等的相关知识,增强发票真伪的辨别能力。对本学院科研人员、从事对外采购等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法的宣传力度。对再出现虚假发票和白条领款现象,除追究当事人、报账人责任还要追究财务审核人员责任。
8.关于“现金管理松弛,违规使用现金问题严重,大额采购费直接用现金支付,廉政风险大”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往来账。学校已清理催收教职工19人次共计16万余元;对目前不在岗也不在校的离退休及外聘教师的长期借款进行了清理,制定了解决方案;与部分校外单位,对往来款项进行了函证或电话对账。后勤服务公司账务中结清了鼎固工程公司、逸龙贸易公司、徐州吉顺建设工程公司等7家校外单位的往来款项共计 591万元;清理后勤职工借款21万余元。
二是全面清理大额资金支付问题。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大额资金审批办法》、《账务处理流程》等制度,规避了同名账户不同开户银行之间款项的互转、公私章同一人保管、网银盾申请复核同一人持有等潜在风险,对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一律按审批程序报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加大对违规人员的处理力度,杜绝风险隐患。
9.关于“票据管理不严格,违规印制和使用票据,领用空白支票随意填写金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问题
按照《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单位内部财政票据稽核制度,出台了《收费及票据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自制票据和违规外来票据的再次使用。目前,已对现有自制票据流落在其他部门进行招回作废处理;对全校的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类收费标准及票据使用进行界定,依法依规使用票据;对从银行购买的票据由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对领用和使用的票据进行实时监管,做到账实相符;杜绝了空白支票无抬头借出现象。对财务管理混乱追究了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已对原财务处长调离了岗位,增加了财务管理人员,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
10.关于“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
出台《小金库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纪委加强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小金库”的认识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排查,部门负责人每年签订一次保证书,公布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方式。目前已全面排查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查实了一件小金库问题,正在依规进行处理。
(三)关于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不规范,采用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干部时,甚至个人意见否定竞聘结果”问题
今后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干部选拔工作开始前,党委要充分议透选拔任用条件和岗位职责等内容,统一思想认识,实行党委会票决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关于“有的干部任用人岗不相配,群众认可度不高”问题
出台《人岗匹配考核实施细则》,强化试用期考核力度,对新提拔的干部和轮岗交流的干部,在新岗位任职当年进行年度考核,同时进行人岗匹配专项考核(突出岗位核心能力、特殊能力的匹配情况)。对年度考核时新岗位任职不满半年的,则次年年度考核时进行此项考核。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有些重要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形成特定人脉关系,权力滥用”问题
一是2016年年底干部换届时,将配齐主要部门干部岗位(每个部门至少一正一副),为干部顺利轮岗交流做好充分准备。干部任职满两届六年必须轮岗交流,重要岗位原则上一届三年轮岗交流。
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重点增加滥用权力的评议内容,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4.关于“执行退休制度不严格,有的干部退休后仍领取高额津贴、奖金”问题
出台了《退休教职工返聘管理规定》,规范返聘人员返聘流程、待遇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审批制度。从9月份起已停发退休返聘领导干部的津贴、奖金,严格按文件规定发放返聘待遇。
5.关于“事业单位用人招聘程序不严格,违规操作,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问题
一是修订招聘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出卷、试卷流转、试卷印刷、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招聘工作规范的学习,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学习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学校的招聘工作规范,使其明确招聘流程、工作标准;每次招聘考试前制定工作方案,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考前召开招聘工作会议,做好考前工作布置、宣传发动工作;招聘考场进行现场录像、视频监控、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施,不给有意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强化招聘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使其熟知保密纪律、违法代价,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规定。
三是规定干部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校内组织的各类招聘。
四是用人招聘过程中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违规责任人责任。
6.关于“部分干部对党的忠诚度不高,个人事项报告存在瞒报、漏报现象”问题
每年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前,由组织部牵头召开干部大会,明确要求,讲清重要性。再出现个人事项报告瞒报、漏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严格依纪处理。
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班子成员之间强调分工负责多,相互之间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不够,集体合力不强”问题
出台《校领导务虚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班子务虚会。重大事项布置后,在执行过程中至少要召开一次调度会。
8.关于“对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可行性研究不足,风险性评估不够,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调查研究分析不深入,18号教学楼、科技园项目建设论证不充分,教职工意见大”问题
出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前全面排查分析可能产生的校园矛盾,评估预测可能对校园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顺利实施。对大学科技园的投资债务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管理规范执行。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主观武断,以自己的见识和看法决定重大事项”问题
一是修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将大额资金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预算内为50万、预算外为10万。
二是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
三是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增强民主意识,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
(四)关于群众、工作、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三公经费’仍然较高,有的‘三公经费’隐身变形,甚至转移到其他事业经费中列支”问题
一是针对“三公经费”仍然较高,学校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台了《“三公经费”使用督查制度》,明确实行公务接待全口径管理,严格事前审批、报销等程序,更加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确保陪客不超员、用餐不超标准、学院总接待费用不超预算。全校公务接待统一由党政办扎口管理,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完成各项审批后由党政办统一发放餐券或安排订餐。中午的公务接待一般按30元/人标准提供工作餐。晚餐一般安排校内餐厅,如确有需要在校外用餐,也必须在协议酒店用餐。实行公务接待全口径统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每月向党委会汇报。当前,所有36个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均提交了《作风建设情况自查表》和《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承诺本单位、部门没有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
二是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隐身变形情况进行清查。共核查出27笔以会务费名义报账的票据中含招待费。经核查,一部分是因为会计人员没有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核算,已经对前台会计人员进行教育和报账员专门培训;另一部分由学校纪委对记入会议费的相关当事人进行排查,所有票据均是真实发生,不存在假报、虚报现象,所有经手人均已向纪委做了书面廉洁承诺。
2.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清查2014年1月1日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发现主要是二级学院用创收经费(对外培训费)发放课时津贴,经核查,其项目内容真实,但缺少部门工作量统计原始材料的审核和未严格执行学校审批规定,财务发放审核不严,学校层面对其监督管理不到位。通过排查,大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学校将出台《各部门创收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共查实违规发放领导干部各种奖金福利共计17.096万元,现已责成相关人员全部清退。
二是修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合理增加专项补贴内容,出台、修订专项补贴办法须经职代会通过。
3.关于“公务用车改革不规范,超标准公务用车清理不及时”问题
已于9月起停发副校级领导的车补,学校将等待上级部门车改文件下达后再制订我校最终的车改方案。
4.关于“办公用房清理简单化、走形式,群众意见大”问题
在今后配备办公用房时要充分考虑,既要符合标准,又要简朴实用。
5.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一是由纪委牵头对2014年9月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徐委办〔2014〕59号)后,共9名中层干部进行婚丧嫁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的清查,共查实个别中层干部存在办喜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已清退礼金0.56万元。
二是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违规处理的实施细则》,向党员干部重申不得在婚丧嫁娶中违规收受礼金的要求。对今后再发现有关问题,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6.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有些活动重形式、轻内容,甚至有的培训项目为了造势,为了排场,临时从校外调来重型机械设备,摆放一下,就匆匆开走”问题
学校出台《关于重要活动组织、领导出席、宣传报道的相关规定》等制度,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成果。
7.关于“落实工作过多依赖文件和会议,会议多、会时长”问题
学校出台《发文、会议审批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会议召开的次数和时间,加强文件和会议落实过程的督查督办工作。
8.关于“部分领导官气足,作风简单生硬,服务态度较差”问题
一是重申《首问责任制》,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平易近人,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
二是要求领导干部须耐心听取职工思想汇报,如需时间过长,可商量预约其它时间。如今后再有反映此类问题,经学院党委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弄虚作假,学术行为不端”问题
一是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纪委、研究与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对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进行了排查,对个别中层干部挂名发表论文的现象进行了教育。现已规定,所有发表论文的作者、参与者均需向学校签署真实性承诺。
二是严格执行学风建设政策,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严格履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学风建设的问责机制。
10.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有的党员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愿担当,不敢作为,遇事推诿”问题
出台《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目标-责任-追究”体系。分管领导要全盘把握,规范任务布置流程,做好监督工作,对分管部门责任人不担责情况要及时追查、追究。党委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各自在分管工作中到位尽责情况的自我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少,与教职工沟通交流少,关心师生利益、回应师生关切不够”问题
出台《校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和专题调研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把事关师生利益的事项放在第一位,及时回应师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校级领导按规定听课,被听课二级学院、部要及时向质量办反馈校领导听课情况,质量办每学期从教学一线收集、整理领导听课情况,报监察处,由监察处对领导进行督查、提醒。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对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党委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学院党委将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常抓不懈,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果。
(一)紧扣问题导向,深化整改落实
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继续发挥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保持对整改工作的有力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深查细排、以点带面,持续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高标准衡量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尚需改进提高的,进一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三是对需要持续解决的学院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狠抓不放,限期在年底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四是对那些由于历史或政策原因造成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复杂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要积极寻求上级的关心与支持,分阶段促进整改任务的完成。学院将以此次巡视意见整改为契机,全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规章制度建设。一是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根据学院《章程》,对当前仍然适用或新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并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二是对已经不适应当前新形势、新要求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抓好修补完善和建立健全。三是通过加强学习,多方宣传,分类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使各部门、各单位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贯彻执行。
(三)常抓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始终把严实作为根本尺度,强化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作风建设融入到学院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学院党建全过程。三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学院纪委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主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5782008;邮政信箱: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电子邮箱:jiangzhf@mail.xzcit.cn。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