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0-01-27点击:3300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梁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各项防控措施,责任到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全体师生要增强自身和家人安全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养殖或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环境清洁,定期通风消毒,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安全饮食习惯。

三、为了师生的健康平安,学校暂停所有教学实践活动和聚集性活动,请同学们不要提前返校,留校学生请勿离开校园;近期从湖北返回人员应在家医学观察14天,期间不要进校。

四、各二级单位要引导广大师生合理安排假期及日常生活,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政府防控指导意见,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已返回湖北的师生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期暂不返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均要按保卫处要求登记并佩戴口罩。本校教师凭工作牌进校,本校学生凭校园卡进校,校外人员谢绝入校,如确有工作需要进校,请相关单位派人携带其工作牌或本单位盖章的身份证明进校;在车牌识别系统有效期内的车辆正常进入,不得搭载校外人员,外来车辆谢绝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须按保卫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入校人员应积极配合保安人员测量体温及询问,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或不配合的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六、各部门要对所属师生及家属开展一次地毯式逐一认真全面排查,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教师情况由各党总支汇总,学生情况由学工处汇总,于1月29日17:00前发至院办邮箱,各部门要对假期到过武汉的师生和其家属开展健康监测,如有新增情况或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党政办。

七、国际教育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在校留学生体温检测,掌握学生动向,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5摄氏度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卫生所;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调度做好公共区域、教室、学生宿舍的消毒防范工作,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医务所及时收集登记相关信息,联系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并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八、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务必做到人员在岗、电话畅通,行政总值班负责汇总当天值班情况,逐级上报;自1月27日起,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党总支需安排专人每天16:00前向党政办当日值班人员报告有关情况,党政办每日向省教育厅汇报学校情况。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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