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二十五】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疫情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日期:2020-02-13点击:661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概念

应急防控物资是指学校管理的用于防控疫情的卫生防护、空气净化、药品等防疫物资,不含物业公司购置的防疫物资。

二、应急防疫物资接收和管理

㈠应急防控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防控物资由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根据防控需要负责市场采购。采购完成后,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由医务所统一入库保管。所购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㈡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的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㈢加强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㈠发放使用原则

⑴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 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⑵确保一线防疫需求。根据“统一调度,满足一线,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重点保障学校防疫一线工作人员防疫需求。

⑶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㈡领取审批程序

⑴拟定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包括需求数量、品种和使用时间。

⑵计划上报。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

⑶统筹调配。学校防控办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单位、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㈢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凭《防疫物资领取单》领取、发放防疫物资。

2.发放标准和范围

⑴一次性口罩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每人每天限一个,由防控办制表,卫生所发放,由各部门统一领取。

⑵机关处室每个部门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二级教学单位每10名教师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实验实训室按照每个专业配备1个喷壶和2包84消毒片(100片),由各单位领取后负责所属办公室及实训室日常消杀工作。

⑶水银温度计按照每个学生宿舍1个进行配备。

3.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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