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 曾惠琴日期:2020-12-28点击:6384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部门):

元旦、春节临近,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总支(部)、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上级精神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要加强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师生自觉抵制餐饮浪费,推动形成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紧绷思想作风之弦,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院相关规定;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落实学校《关于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办法》(徐工职院党发2020〕93号),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校园稳定等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九个严禁”问题和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明目张胆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实行“零容忍”高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邮箱:jw@mail.xzcit.cn

网络举报:学校勤廉网http://qlw.xzcit.cn/channels/17.html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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