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

作者:日期:2021-02-26点击:22174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1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1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11日之后出生;管理岗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11日之后出生。详细要求见岗位表。

(五)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1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11日之后出生。

3.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干部,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3109:00-315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3109:00-316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3109:00-317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3109:00-317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32309:00-32416:00到报名网站“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时间若有调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318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B01-B09考核方式:①笔试;②试讲

招聘岗位B10-B19考核方式: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证明。

6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面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试讲(面试)的人员以公告、通知、电话或短信告知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xzcit.cn/)。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二)短期招聘岗位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和辅导员岗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参加体检或考察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 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联系人:孙老师、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联系人:曾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   招聘岗位表.xlsx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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