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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9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表彰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提高学习积极性,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2017年修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2019修订)文件要求,现启动我院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级、2018级全体学生。
二、具体安排
1.学习发动阶段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文件已下发,请各班级于9月4日前组织学生完成学习。

2、开展综合素质测评

  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和通知,确定学生德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和发展素质测评成绩由年级辅导员统一核算后反馈,各班级汇总并公示无误后于9月13日报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汇总核定综合素质专业排名。

3、奖学金申报工作

  9月16日前各班级完成本班相关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及先进班集体申报的上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交至B01-302。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奖学金评审要求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

三、评审说明:
1.2017、2018级预科生随本班在籍生一起参评。
2.评定办法中所称“各类课程无补考科目”包括选修课程。
3.申报职业技能大赛校长奖、工作突出奖,以及依据各类获奖、研究发明申报一二三等奖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此部分申报奖项无比例要求,各学院要依据评审条件加强对支撑材料的审核。
 4.按2%、8%、10%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的,由二级学院在各年级中,依据各专业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关要求,从高到低依次选取,中间没有任何自由裁量空间。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奖评所需相关表格可在班级QQ群下载。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x


附件2: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2019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