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评定,现将建筑工程学院17/18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纸质公示材料张贴在B01一楼公示栏,公示期5天(9月18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乔德阳书记处(地点:B01-301,电话:0516-8782921)。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