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室建设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8108次

1、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

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功能完善、适度前瞻,满足电子档案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开发满足档案馆业务工作需要和公众档案利用需求的管理系统,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

3、电子文件应当连同元数据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4、通过OCR图片文字双层识别,实现档案管理系统PDF电子文件的全文检索,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

审核:雷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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